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区农业农村局聚焦食用农产品批发这一关键环节,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全面深入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着力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质量有保障的农产品安全监管新格局。
一、 制度先行,压实主体责任
承诺达标合格证是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区农业农村局将推行该制度作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的核心抓手。通过印发实施方案、组织专题培训、签订责任书等形式,明确要求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生产主体(包括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等)对其上市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主动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做到“带证上市”。制度明确了合格证应包含的信息: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生产者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开具日期,以及生产者对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承诺声明。此举有效推动了生产主体由“被动监管”向“主动承诺”转变,将安全责任牢牢压实到生产源头。
二、 聚焦批发,把好市场准入关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枢纽,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重要节点。区农业农村局将批发市场作为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关键阵地和监管重点。
- 严格入场查验: 要求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入场销售者档案,并对入场食用农产品进行严格查验。对无法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或相应批次质量安全检测报告)的食用农产品,须进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场销售。这从市场入口设立了第一道安全过滤网。
- 推行信息化管理: 鼓励和支持大型批发市场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合格证信息的便捷录入、快速查询和电子留痕。销售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等方式,向采购商展示产品合格信息,提升了流通效率和透明度。
- 加强监督检查: 局执法队伍加大对批发市场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抽检力度。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查验职责,销售者是否规范开具、使用合格证,以及合格证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对开具虚假合格证、拒不执行制度要求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形成有效震慑。
三、 宣传培训,营造共治氛围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基础在于认知。区农业农村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和能力建设。
- 面向生产主体: 组织多轮次、覆盖式的培训,详细讲解合格证的意义、开具要求、操作流程及法律责任,并现场指导使用简易印刷版或电子版合格证,确保生产主体“会开证、愿开证”。
- 面向市场方与销售者: 召开专题推进会,解读政策要点,明确市场管理责任和销售者义务,督促其自觉履行查验和索证职责。
- 面向消费者: 通过市场公告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普及承诺达标合格证知识,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带证”农产品,主动索证查验,用市场选择倒逼生产流通环节提升质量安全意识。
四、 成效初显,安全防线更稳固
通过持续努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在我区食用农产品批发领域得到有效推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 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 主要生产主体和批发市场销售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主动出具、查验合格证逐渐成为行业惯例。
- 市场准入更加规范: 批发市场源头把关作用得到强化,问题农产品入场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市场内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 追溯能力初步建立: 通过合格证这一载体,初步实现了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一旦发生质量安全事件,能够快速定位问题源头和责任主体,提升了应急处理能力。
- 消费信心得到提振: “带证”农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了明确的质量安全信息,增强了购买信心,促进了安全消费、放心消费。
五、 持续深化与拓展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巩固和深化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成果:
- 扩大覆盖范围: 推动制度向更广大的中小生产主体和零售终端延伸,实现食用农产品全链条覆盖。
- 强化智慧监管: 加快与省级、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对接,推动合格证信息互联互通,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水平。
- 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将合格证开具、使用情况纳入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激励守信,惩戒失信。
- 加强部门协作: 深化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做好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的治本之策。区农业农村局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之以恒抓落实,不断织密织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网,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为保障全区食品安全和农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